這是一篇觀點社論 Aaron Daniel,上訴律師,《比特幣簡報》的作者,以及 William D. Mueller,一位在全國范圍內執業的上訴律師。
在紐約南區曼哈頓的美國地方法院進行了為期數週的審判後,絲綢之路的創造者和運營商羅斯·烏布利希(Ross Ulbricht)——最早使用比特幣的市場之一——被 被判處死刑. 陪審團審議了 僅僅三個半小時 在將烏布利希定罪之前 七項 美國政府指控:分銷毒品、通過互聯網分銷毒品、密謀分銷毒品、從事持續犯罪活動、密謀進行計算機黑客攻擊、密謀販運虛假身份證件和密謀洗錢。
對於這些定罪,烏布利希被判處五個不同的判決:
- 一個20年,
- 一個15年,
- 五分之一,和
- 兩個一輩子。
烏布利希同時服刑,沒有假釋的機會。
地方法院法官作出的判決——兩項無期徒刑加四十年——在金融科技界引起了震動,其中許多人認為該判決與罪行不相稱。畢竟, 烏布利希的七項定罪中沒有一項包括對暴力行為的指控.
十年後回想起來,美國政府要求的嚴厲判決似乎至少部分是出於支持美元的願望。事實上,法令得到了國家對暴力的壟斷的支持,在烏布利希的案例中,這種壟斷通過極端的檢察權得到體現。
使用比特幣、混合和Tor
首先,有必要看看哪些因素在Ulbricht 的判決中發揮了作用。根據 適用的美國量刑指南,Ulbricht 的三項定罪需要20 年的強制性最低刑期,另外兩人的最高刑期是7 年。由於可以同時服刑,理論上,烏布利希可能只被判處20 年徒刑。然而,在美國政府的量刑意見書中,紐約南區的檢察官要求法院 “判處冗長的刑期,大大高於20 年的強制性最低刑期。”
為什麼?在烏布利希被判刑後,美國紐約南區檢察官 堅持認為,這種追求源於烏布利希與毒品和麻醉品的關係:“別搞錯了:烏布利希是毒販和犯罪投機者,他利用人們的毒癮,導致至少六名年輕人死亡。”
但是美國檢察官 也很重要 強調Ulbricht 使用比特幣作為支付方式來推動絲綢之路提供的匿名性:
“Ulbricht 故意將絲綢之路作為一個在線犯罪市場來運營,旨在使其用戶能夠在執法機構範圍之外匿名買賣毒品和其他非法商品和服務……Ulbricht 設計的絲綢之路包括 基於比特幣的支付系統 這有助於促進在該網站上進行的非法商業活動,包括隱瞞通過該網站發送和接收資金的用戶的身份和位置。 ”
Ulbricht 實施比特幣和比特幣混合器(或不倒翁)的決定在他的句子中起到了多大的作用?很難說。
鑑於烏布利希被定罪的刑法適用於使他對 全部的 通過絲綢之路交換的毒品和麻醉品數量。販運的毒品越多,建議的初始刑期越高。但應該指出的是,這種對陰謀的鬆散解釋 被批評為濫用法規.
在標準的共謀中,所有共謀者都相互了解並同意以多邊方式實施犯罪。對於絲綢之路,沒有一個大型的多邊協議,而是網站和每個賣家之間的許多單獨和不同的雙邊協議,換句話說,許多單獨的陰謀。撇開這種誤用不談,通過將每個用戶與網站之間的協議匯總為一個大規模的犯罪陰謀,Ulbricht 被指控協助轉移 超過 60,720 公斤 可卡因、海洛因和冰毒.
從那個起點開始,量刑法官應用了幾項量刑增強措施——加重因素,提高了美國量刑指南圖表中建議的監禁刑期,包括那些源於烏布利希支付與絲綢之路有關的謀殺罪的指控(量刑法官 確定 “有充分而明確的證據表明,烏布利希為了保護他的犯罪事業而實施了五起謀殺,並且他為這些謀殺付出了代價。”)。在紐約檢方的定罪階段,這些指控並未得到充分呈現或證實,因此,烏布利希的律師本可以在量刑階段對他們的承認提出質疑。但辯方拒絕這樣做,因此僱傭謀殺證據被承認並成為關鍵的加重因素。
比特幣本身被歸類為加重因素。 Ulbricht 的計算機黑客指控因使用“精巧的手段。 ” 法官 引用了 “使用Tor 需要一定的複雜性,當然是比特幣不倒翁, [and] 使用隱形列表”作為增強的理由。
這些改進將Ulbricht 根據聯邦量刑指南建議的監禁刑期提高到最大量:終身監禁,超過兩倍。
與美元的競爭
許多烏布利希的支持者認為監禁與罪行不相稱。他們可能有一點。 Ulbricht 的刑期遠遠超過了聯邦對毒品犯罪者的平均刑期—— 大約六年. 作為非暴力犯罪的初犯,烏布利希的刑期比明尼阿波利斯前警官的刑期重八倍 德里克·肖萬 致命地跪在喬治·弗洛伊德的脖子上九分半鐘。他的雙重無期徒刑更接近被判處的定罪 連環殺手, 連環強姦犯 和 猥褻兒童者.
通過審查檢察官的陳述、法官的裁決、聯邦量刑指南和其他更應受譴責的罪行的平均刑期,Ulbricht 的極端判決似乎至少部分歸因於美國政府對Ulbricht 使用比特幣作為絲綢之路的獨家匿名支付系統。
美國政府對烏布利希和絲綢之路自由行使起訴權以阻止對美元的競爭,當放在對替代貨幣用戶和推動者的其他積極起訴的背景下變得更加清楚。
以國家廢除聯邦儲備法組織(NORFED) 的創始人伯納德·馮·諾豪斯為例。 NotHaus的組織 創造了自由美元,由特定重量的金銀支持的硬幣和紙幣的私人易貨貨幣系統。 2009 年,儘管將Liberty Dollar 作為美元的競爭對手而非真品進行營銷,但NotHaus 仍被逮捕並被控陰謀和偽造。檢方要求對這位七十多歲的人判處14 至17 年徒刑(基本上是無期徒刑),並發布新聞稿痛斥私人易貨資金為“一種獨特的國內恐怖主義形式。 ” NotHaus 幸運的是,冷靜的頭腦佔了上風,他被法官判處合理的刑罰 六個月的家庭拘留.
就在上個月,被稱為“比特幣醫生”的比特幣教育家馬克霍普金斯, 承認在沒有“貨幣發送者許可證”的情況下點對點銷售比特幣的指控, 違反金融犯罪執法網絡(FinCEN) 的規定。霍普金斯現在在聯邦監獄服刑6 到15 個月,他聲稱檢察官脅迫他參與認罪協議,威脅說如果他不合作,他的妻子將與他一起起訴。
這些案件,包括烏布利希的案件,表明美國政府很快就會對針對其貨幣的非暴力犯罪採取嚴厲的起訴策略。如果他們沒有保持筆名,人們只能想像等待中本聰的命運。
這是Aaron Daniel 和 威廉·D·穆勒. 所表達的觀點完全是他們自己的觀點,不一定反映BTC Inc 或比特幣雜誌的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