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利福尼亞州的一名聯邦法官裁定,Apple Inc. 不受“Toast Plus”集體訴訟的影響,在該訴訟中,Apple App Store 中提供了一個假的加密錢包應用程序。一位客戶在下載了欺詐性應用程序並丟失了一些加密貨幣後起訴了這家科技巨頭。
客戶下載假加密應用程序後,Apple 不承擔損失
據彭博社週二報導,美國加利福尼亞州北區地方法院的法官Phyllis J. Hamilton 裁定,蘋果公司在集體訴訟中不承擔責任,因為該公司的應用程序商店可以下載欺詐性加密貨幣錢包應用程序。
原告Hadona Diep 是一位加密投資者,他指控Apple 託管了一個模仿Toast Plus 的欺詐性移動應用程序,這是一個合法的 瑞波幣 錢包應用。該假冒應用程序的名稱和徽標與其合法應用程序相似。她提交了一份 集體訴訟 去年9 月在馬里蘭州聯邦法院對這家科技巨頭提起訴訟; 該案於12 月被轉移到加利福尼亞州北區。
訴訟解釋稱,2018 年1 月,原告從Apple App Store 下載了假冒應用程序,並用它發起了大約474 瑞波幣 從加密貨幣交易所Bittrex 到Rippex 錢包的硬幣。
Rippex 於2018 年2 月關閉,但原告仍然可以從其他錢包中獲取她的代幣。原告隨後“將她的私人 瑞波幣 2021 年3 月進入Toast Plus 的關鍵或助記詞。 ” 然而,當她在2021 年8 月查看自己的Toast Plus 賬戶時,發現她的賬戶已於2021 年3 月被刪除,而她的存款 瑞波幣 硬幣無處可尋。
Diep 聲稱由於Apple 託管欺詐性加密錢包應用程序而遭受了超過5,000 美元的損失。她的共同原告Ryumei Nagao 聲稱他損失了500,000 美元。
漢密爾頓法官同意蘋果公司的觀點,即這家科技公司不能為這款假冒應用程序承擔責任。根據漢密爾頓9 月2 日的裁決,Apple 不受《通信規範法》第230 條的約束,因為它被認為是其他內容提供商提供的內容的發布者,而不是創作者。
法官還同意蘋果公司的觀點,即Diep 沒有成功根據加利福尼亞州和馬里蘭州的《消費者隱私法》提出索賠,因為她沒有就涉嫌虛假陳述的時間、地點和內容提出具體的指控。
此外,必須駁回Diep 的索賠,因為根據蘋果的條款和條件,該公司不對因使用第三方應用程序而引起的或與之相關的損害負責,裁決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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