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格蘭和威爾士法律委員會是一家最初受議會委託的獨立法律改革諮詢公司,它提出了一種新的財產類別,將比特幣等數字資產包含在 549頁提案.
這將如何改變英國與比特幣互動和識別比特幣的方式,為什麼有必要這樣做?
改革法律結構
在英國,目前有兩種公認的財產形式: 擁有的東西, 和 行動中的事情.
屬於以下類別的財產 擁有的東西 僅指可以持有或觸摸的有形物體,例如金條,而歸類為 行動中的事情 是通過法律行動或程序維護的概念或想法。
然而,比特幣不能滿足任何這些標準。比特幣不能以有形的方式持有,法律行動也不能決定比特幣的存在。因此,法律委員會建議增加 數據對象 作為一種財產形式。
數據對象 由以電子媒介表示的數據組成。該名稱可以包括計算機代碼以及電子或模擬系統。此外, 數據對象 必須獨立於人和法律制度而存在,這意味著數據對象必須與個人權利和法律權利分開。
此外,數據對像還必須是“競爭性的”,這意味著沒有兩個人可以同時使用相同的 數據對象. 雖然兩個人不能同時使用同一台計算機寫一本書,但這些人也不能花費相同的未使用交易輸出(UTXO) 或比特幣。
法律委員會不僅概述了對財產的這種新理解,該提案還提出了應如何執行的建議。
擁有數據對象
法律委員會指出 數據對象 應該對資產進行“控制”。
控制被歸類為能夠將他人排除在財產之外(私鑰),能夠執行其使用(控制支出),能夠將自己識別為能夠滿足上述標準的能力。
確實,法律委員會進一步設定了作為保管人運作的框架,但更重要的是,保管自己的重要性 數據對象,或私鑰。
事實上,該提案警告說,目前困擾更廣泛生態系統的做法是關於質押的激勵,或提供對私鑰的保管人訪問權以換取回報。
“此外,託管人可以使用代幣和權利直接或間接參與交易和區塊驗證活動,以支持基於權益證明共識的加密代幣網絡的運行,”提案中寫道。 “沒有一般的普通法原則會阻止託管人為自己的利益保留此類活動產生的任何部分——甚至全部——收入。”
此外,法律委員會詳細說明,由於“託管人進入破產程序以及用戶被列為無擔保債權人”的事件,消費者風險可能會變得很高,從而導致資金被託管人無限期鎖定。
因此,法律委員會表示,它希望自我監護仍將是法律的核心基礎。 數據對象 通過其提議的框架:
“事實上,傳統通信和支付系統的去中介化以及控制對自己數據對象的獨占訪問的能力(可以通過某種修改形式的交易持續存在)是去中心化加密令牌系統的核心基本原則之一。”
綜上所述
法律委員會的549 頁提案嵌入了著名的比特幣用語,例如“不是你的鑰匙,不是你的硬幣”,引用了整個生態系統中的許多思想領袖,並同情地提供了對財產演變的嚴謹和哲學的看法。
由於英國希望加強其在比特幣和更大的數字資產生態系統中的存在,該提案旨在為數字資產的未來奠定基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