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 比特幣(BTC) 意外收到近200 比特幣(416 萬美元)的錢包所有者已被韓國高等法院的一個分支機構免除責任,該分支機構推翻了此前的兩項裁決。
京鄉新聞 報導 該人(32 歲,因法律原因僅命名為“A”)此前因貪污罪名和違反《具體經濟犯罪從重處罰法》而被認定負有刑事責任並被判處18 個月監禁。
法院獲悉,2018 年6 月,A 收到另一人(被法院命名為“B”)的BTC 199.999 存款。 B 似乎是意外發送了資金——並且可能在輸入收款人地址時出錯。
然而,A 似乎沒有試圖歸還資金或試圖找出是誰發送了比特幣。相反,A 繼續將硬幣轉移到兩個同樣以A 名義持有的錢包中。
在最初的審判中,A 被判犯有“違反信任”的違規行為,法官表示A 可以根據“誠信原則”“保護錯誤匯出的比特幣”——但實際上“違反了”這些原則。一審法官裁定A以“非法”方式“利用”了該錯誤。
第二個法院維持了這一判決,但最高法院裁定應進行第三次審判,並在此時暫時推翻原判,等待第三次審判。
最高法院表示,“收到錯誤轉移加密資產的人可能有義務返回 [funds they obtained] 以不合理的方式。 ” 但是,它說,這個案子只是“兩個人”之間的“民事債務”。
與此同時,高等法院補充說,韓國法律沒有包括針對個人在不知道這些硬幣如何出現在他們的錢包中的情況下收到加密資產的“刑事處罰規定”。
法官解釋說:
“在這種情況下,懲罰背信的人違反了刑事司法系統的原則。”
引用了在審判中提供證據的監管金融法庭的解釋:
“根據相關法律,加密資產不受法定貨幣相同規則的約束。 因此,適用於法幣的法律不適用 [to cryptoassets]. 加密資產不必以同樣的方式受到保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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