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希望通過為使用權益證明的大型區塊鏈提供安全性來賺取新代幣的個人來說,未來可能會有好消息。國稅局不會對您未抵押的加密貨幣徵稅。
納什維爾的一對夫婦在5 月辯稱,通過股權證明協議獲得的代幣是納稅人創造的財產,在出售或交換之前不應徵稅。選擇退款可能有助於在未來澄清POS 稅。
決策是POS 協議的勝利
根據一個 民事訴訟 Joshua 和Jessica Jerrett 於2021 年5 月26 日向美國田納西州中區地方法院提起訴訟,要求退還2019 年因收到8,876 個Tezos 代幣而支付的3,293 美元所得稅。此外,兩人還要求增加500 美元的稅收抵免以彌補收入損失。
據知情人士透露,Joshua 和Jessica Jarrett 於12 月20 日收到司法部的一封信,信中稱美國國稅局(IRS)已批准全額退還他們通過質押獲得的代幣2019 年的稅款。在Tezos 網絡中,加上法定利息。
該決定是在新興的質押行業爭取將質押獎勵歸類為財產而非應稅收入的鬥爭中向前邁出的重要一步。根據2021 年12 月被加密貨幣交易所Kraken 收購的領先的質押服務提供商Staked,該業務的規模已增長到估計180 億美元。
Jerretts 認為,通過股權證明協議獲得的代幣是納稅人創造的財產,在出售或交換之前不應徵稅。根據投訴,美國法律或美國國稅局的規章制度中沒有規定授權納稅人創造的財產作為收入徵稅。
儘管取得了初步成功,但Jarretts 的律師在1 月25 日拒絕了IRS 的退稅提議,聲稱該機構沒有保證他們不會再次被徵稅。
換句話說,Jarrett 夫婦在2021 年5 月向田納西州中區法院提起的第一輪訴訟(Jarrett 等人訴美利堅合眾國)中獲勝,但該勝利僅適用於他們2019 年的稅收。他們打算在法庭上追究此案,以獲得長期保護。這可能為任何想從加密貨幣賭注中獲利的人開創先例。
該裁決可能對未來對權益證明礦工和質押者的徵稅產生深遠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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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國稅局應該對加密收入徵稅嗎?
在 通知2014-21,國稅局說,
“接收虛擬貨幣作為商品或服務付款的納稅人,在計算總收入時,必須包括以美元計量的虛擬貨幣在收到虛擬貨幣之日的公允市場價值。”
Jarretts 的支持者表示,通過質押獲得的加密貨幣與通過交易或出售獲得的加密貨幣不同,在出售或交易之前不應徵稅。
出於各種原因,加密貨幣被質押,即在特定條件下被鎖定,通常是為了賺取某種形式的更多代幣的排放。最常見的一種是在權益證明(PoS) 網絡中充當驗證者。此類網絡中的驗證者將他們的代幣作為遊戲中的皮膚放在線上。資本和運營費用(機器和電力)在工作量證明網絡中發揮作用。兩者都是針對驗證網絡事務的分佈式群體的垃圾郵件和惡意活動的保護措施。
BTC/USD trades at $36k. Source: TradingView
波士頓聯邦儲備銀行的Mattia Landoni 和弗吉尼亞大學法學院的Sutherland 寫了 在Tax Notes 2020 年8 月的一篇文章中,PoS 網絡不斷稀釋其代幣的方式使納稅人處於不利地位,如果他們在創建代幣時被徵稅。
在美國買賣加密貨幣是要納稅的,因為美國國稅局(IRS) 認為加密貨幣是財產而不是貨幣。它徵收的稅款從0% 到37% 不等。在像荷蘭這樣的國家,加密貨幣在該國需繳納31% 的稅。只有以超過58,232 美元(51,645 歐元)的價格出售加密貨幣而實現的收益部分欠意大利稅務機關,相當於舊的1 億里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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