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推出第二隻基金
除非另有說明,所有金額均以美元表示。
多倫多,2021 年12 月7 日(環球通訊社)–泰豐資本公司(TSX-V:TII)(“地球 菲爾瑪“ 或者”公司”),一家房地產金融公司,今天宣布關閉之前宣布的TFCC 高級房地產基金II(“基金二”)。 Fund II 的目標規模為75,000,000 美元,並將在2022 年之前多次關閉。 Terra Firma 對Fund II 的承諾將不低於對Fund II 的承諾總額的10%,包括Terra Firma 承諾。
Fund II 是公司2021 年的第二隻基金,旨在為不斷增長且充滿活力的美國住房市場的住宅土地收購和開發提供融資。在預期將Fund II 資本化時,本公司已為種子基金II 儲備了9 筆貸款和土地銀行投資的初始投資組合,總計約85,000,000 美元的承諾(其中泰豐資本迄今已提供超過32,500,000 美元)。
迄今為止,Fund II 已經從投資者那裡收到了超過50,000,000 美元的Fund II 潛在投資的非約束性利息。在第一次收盤時,Fund II 收回了26,300,000 美元的資本,其中20,300,000 美元來自投資者,6,000,000 美元來自公司(作為其對基金承諾的一部分),並承擔了之前由Terra Firma 存放的貸款和土地銀行投資的26,300,000 美元。第一次交割時泰豐的淨收益總額為20,300,000 美元,將用於調整公司的資產負債表,為其新投資提供新的資本。
未來幾個月,公司預計將獲得對基金II 的額外承諾。 Fund II 最多可以接受100,000,000 美元的承諾。
“我們對投資者對我們新基金的反應感到非常興奮。 泰豐資本公司執行主席Y. Dov Meyer 表示:“繼TFCC 今年早些時候關閉的前一隻基金取得成功之後,Fund II 也隨之而來。 ” “我們的新基金模式是我們的銀團貸款活動的自然演變,該活動在過去幾年中一直在增長。 ”
“如前所述,該基金計劃的目標是通過一種基金結構,繼續為我們的銀團投資者提供投資機會,這種結構提供了一種更有效的投資模式,並能從他們的持股、投資期限和通過使用信貸額度的基金,由於適度的槓桿作用而獲得更高回報的能力。”
“此外,基金結構為公司提供了更可靠和一致的第三方資金來源,再加上泰豐自己的資產負債表,使公司能夠快速響應投資機會。”
“未來,我們計劃根據市場狀況和投資者需求,通過後續資金(包括專門用於不同貸款產品和策略的資金)來發展我們的私人資本平台。”
關於泰豐
Terra Firma 是一家提供全方位服務的上市房地產金融公司,提供以美國和加拿大的投資物業和房地產開發為擔保的房地產融資。該公司專注於為需要短期貸款的房地產開發商和業主安排和提供靈活條款的融資,以彌補他們在房地產開發或重建的各個階段需要資金的一到五年過渡期。一旦適用的過渡期結束或重建完成,這些貸款通常以較低成本、從其他金融機構獲得的長期債務償還,或者從出售房地產資產產生的收益中償還。 Terra Firma 在嚴格的公司治理、清晰和透明的指導下提供全方位的房地產融資。如需更多信息,請訪問Terra Firma 的網站: www.tfcc.ca.
非國際財務報告準則財務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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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瞻性信息
本新聞稿包含前瞻性陳述,涉及泰豐資本的業務、運營、戰略和財務業績、基金II 的後續關閉及其目標規模、對初始投資組合的承諾、基金II 潛在投資者的興趣水平, Terra Firma 獲得對Fund II 額外承諾的能力、第三方資本的預期可靠性和一致性、銀團投資者的潛在回報以及Terra Firma 推出後續基金的意圖。這些陳述通常可以通過使用前瞻性詞語來識別,例如“可能”、“將”、“預期”、“估計”、“預期”、“打算”、“相信”或“可能”或其否定詞或類似的變化。 Terra Firma 未來的業務、運營和業績可能與此類聲明中明示或暗示的內容存在重大差異。此類前瞻性陳述完全受圍繞未來預期的固有風險和不確定性的限制,包括與市場因素相關的風險、我們為承諾提供資金和獲得資金來源的能力,潛在投資者的投資興趣可能不會如預期的那樣實現,如果有的話,競爭和對租戶財務狀況、環境和稅務相關事項的依賴,以及對關鍵人員的依賴,以及泰豐最近提交的年度管理層討論和分析中討論的風險,任何隨後的提交臨時管理層討論和分析或泰豐最近提交的年度信息表,在每種情況下都根據泰豐在SEDAR 上的簡介提交,網址為www. sedar.com。前瞻性陳述基於一些可能被證明是不正確的假設,包括總體經濟、當地房地產狀況和利率穩定、政府監管沒有重大變化以及股權的持續可用性,債務和其他資本來源。無法保證前瞻性陳述將被證明是準確的,因為實際結果和未來事件可能與此類陳述中的預期存在重大差異。因此,讀者不應過分依賴前瞻性陳述。警示性聲明適用於泰豐及其代表的所有前瞻性聲明。除非另有說明,所有前瞻性陳述僅在本新聞稿發布之日發表,泰豐不承擔任何更新此類陳述的義務,無論是由於新信息、未來事件或其他原因,除非適用要求加拿大證券法。
Fund II 發行的證券沒有也不會根據1933 年美國證券法進行註冊,並且在沒有註冊或適用的註冊要求豁免的情況下,不得在美國發售或出售。
如需更多信息,請聯繫:
泰豐資本
格倫·沃特恩
首席執行官
電話:416.792.4702
[email protected]
或者
泰豐資本
Y. Dov Meyer 執行主席
電話:416.792.4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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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者
阿里·馬哈達維
常務董事
三角帆資本市場公司
電話:416.962.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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