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當局逮捕了兩名被控使用包括加密貨幣交易平台在內的各種途徑洗錢約3.84 億美元的人。如果罪名成立,兩人將面臨最高14 年的監禁和500 萬美元的罰款。
可公訴罪行
香港地區政府表示,兩名被控使用加密貨幣交易平台洗錢約3.84 億美元的人已被捕。香港海關於12 月28 日突擊搜查了兩人的住所,隨後逮捕了兩人,一名28 歲女子和她21 歲的弟弟。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在一份解釋指控的聲明中表示,已採取行動是因為這對兄弟姐妹曾根據該地區的《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OSCO)處理“已知或合理相信代表可公訴罪行得益的財產”。 )。
政府的聲明還解釋了逮捕前已採取的調查步驟,並指出:
[The] 調查顯示,兩名被捕人士於去年5 月至11 月期間在香港多家銀行(包括虛擬銀行)和一個加密貨幣交易平台開設個人賬戶,並通過銀行處理來歷不明的資金,涉嫌洗錢。轉賬、現金存款和加密貨幣。
與此同時,聲明透露,這兩個兄弟姐妹此後已被保釋,但表示調查將繼續進行,同時“不排除進一步被捕的可能性”。
違法者最高可被判入獄14 年
根據OSCO 規定,“如果某人在處理任何財產時知道或有合理理由相信該財產的全部或部分直接或間接代表任何人的可公訴罪行的收益”,則該人被視為犯罪。
聲明說,那些被判犯有此罪行的人將面臨最高14 年的監禁和500 萬美元的罰款,而他們的活動收益將被沒收給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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