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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加密貨幣的主要稅收神話被揭穿

加密貨幣和稅收可能不是天作之合,但稅收似乎是不可避免的,美國國稅局(IRS) 已明確表示將追捕不報告的人。和 國稅局傳票 對於Coinbase、Kraken、Circle 和Poloniex 以及其他執法工作,美國國稅局正在追捕。這 國稅局發送了10,000 封信 在要求遵守的不同版本中,但所有版本都是為了鼓勵納稅人遵守規定。

國稅局對加密貨幣的追捕經常被比作十多年前國稅局對外國賬戶的追捕。不幸的是,目前尚不清楚是否會出現模擬IRS 為離岸賬戶制定的離岸自願披露計劃的加密大赦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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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國稅局首次發布關於加密貨幣的重大公告 公告2014-21,將其歸類為財產。這會產生很大的稅收後果,並因價格的劇烈波動而加劇。出售加密貨幣可能會引發收益或損失,並且需要納稅。但即使用加密貨幣購買東西也會引發稅收。支付員工或承包商也是如此。即使用加密貨幣繳稅也會引發更多稅收。

我們已經看到 美國國稅局的加密審計,以及一些州(特別是加利福尼亞州的特許經營稅委員會),並且肯定會遵循更多。至少現在,有跟踪和納稅申報準備替代方案可以使流程比早期更容易。每個人都在努力盡量減少應稅加密收益,並在合法的情況下推遲徵稅。

儘管如此,很容易對稅收待遇感到困惑,並採取可能難以捍衛的稅收立場,如果你被抓住了。考慮到這一點,這裡有一些我聽說過的事情,我稱之為加密稅收神話。

神話1

除非您收到IRS 表格1099,否則您不能對加密貨幣交易欠任何稅。如果您沒有收到表格1099,您可以選中納稅申報表上的框,說明您沒有任何加密貨幣交易。

實際上: 即使付款人或經紀人未提交1099 表格,仍可能欠稅。 1099 表格不會在之前沒有應繳稅款的情況下產生稅收,並且大量的應稅收入未在表格1099 上報告。表格1099 可能是在這種情況下是錯誤的,請在您的納稅申報表上進行說明。但是,如果您接受了審計並且您最好的辯護是您選擇不報告您的交易,因為您沒有收到1099 表格,那就太弱了。

神話2

如果您通過私人錢包而不是交易所持有加密貨幣,則無需在納稅申報表上報告加密貨幣。

實際上: 私人錢包或交易所,稅收規則相同。通過將財富轉移到匿名控股結構來隱藏所有權的衝動並不新鮮。當瑞士銀行開始向IRS 和美國司法部披露其美國賬戶持有人時,許多美國納稅人嘗試了幾乎所有的方法,但幾乎每個人最終都付了錢,而且通常會受到巨額罰款。 IRS 1040 表格上的加密貨幣問題不僅限於通過交易所持有的加密貨幣。如果你說“不”,即使你通過私人錢包持有加密貨幣,你也可能在根據偽證處罰簽署的納稅申報表上做出虛假陳述。你可能打賭你永遠不會被抓住,但成千上萬擁有瑞士銀行賬戶的美國納稅人可以證明這種賭注的結果有多糟糕。

神話3

如果您通過信託、LLC 或其他實體持有您的加密貨幣,則您無需對加密貨幣交易徵稅,也無需報告。此外(神話還在繼續),通過有限責任公司產生的收入是免稅的。

實際上: 通過實體擁有加密貨幣可能會使收入遠離您的納稅申報表。但除非實體符合(並註冊)為免稅實體,否則實體本身可能有納稅申報義務並可能欠稅。出於稅收目的,有限責任公司作為公司或合夥企業徵稅,具體取決於其事實和稅收選擇。單一成員有限責任公司被忽略,因此有限責任公司的收入最終取決於唯一所有者的回報。如果您的實體是外國實體,則有復雜的美國稅收規則可以使您直接對在外國實體內產生的某些收入承擔責任。

神話4

如果我將我的加密貨幣的銷售構建為貸款(或其他一些非銷售交易),我不必報告收益。

實際上: 考慮您是藉出還是出售加密貨幣。美國國稅局和法院有強有力的原則來忽視虛假交易。您是否獲得了與您借出的相同的加密貨幣?您是否對貸款收取利息,並在收到利息時繳納稅款?有些貸款可能不成立。而且,如果您出售加密貨幣並收到本票,則分期付款計算可能會使您的稅收進一步複雜化。

神話 5

加密貨幣交易所是一種信任,因為您不能單方面更改交易所的政策。因此,出於稅收目的,您不會在您的帳戶中擁有加密貨幣,也不必通過交易所報告交易。

實際上: 國稅局沒有說任何這些。 IRS 指南表明,IRS 將納稅人視為擁有通過他們的交易賬戶持有的加密貨幣。美國國稅局似乎不太可能將通過交易所賬戶持有的加密貨幣視為交易所本身(作為受託人)所有,而不是賬戶持有人所有。納稅人通常通過機構持有的賬戶擁有資產,例如銀行賬戶、投資賬戶、401(k)、IRA 等。

在大多數情況下,稅法將納稅人視為擁有通過這些賬戶持有的資金和資產。一些特殊賬戶,如401(k)s 和IRAs 有特殊的稅收規則。將賬戶視為信託並不一定是一個好的稅收結果。信託的受益人,尤其是外國信託,有繁重的報告義務。因此,在您將加密貨幣交易所視為信託之前,請注意您的願望。稱某物為信託並不意味著信託內產生的收入免徵所得稅。

神話 6

國會對稅法第1031 條的修正案限制了不動產的同類交易,但並未使加密貨幣對加密貨幣的交易徵稅。

實際上: 稅法第1001 條規定,應稅收益來自“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處置財產”。以現金或其他財產出售任何類型的財產都可以產生應稅收益。美國國稅局說加密是財產,所以用其他加密交易加密就是以新加密的價值出售加密。

在第1031 條修正案於2018 年生效之前,根據第1031 條規定,加密貨幣對加密貨幣的交換可能可以作為同類交換。但美國國稅局正在稅務審計中反對這一立場,並發布了指導意見 拒絕對某些加密貨幣掉期進行免稅待遇. 這不是先例,也不涵蓋海濱,但它告訴您IRS 的想法。無論如何,既然第1031 條限制了對不動產的同類交換待遇,加密貨幣到加密貨幣的交換是應納稅的,除非它們有資格獲得另一個例外。

外賣

每個納稅人都有權計劃他們的事務和交易,以盡量減少稅收。但他們應該警惕那些聽起來好得令人難以置信的快速修復和理論。美國國稅局似乎認為,許多加密納稅人不遵守稅法,未來要小心,為過去做一些清理是值得考慮的。在外面小心點。

本文僅供一般參考之用,不應也不應被視為法律建議。

此處表達的觀點、想法和意見僅代表作者本人,並不一定反映或代表Cointelegraph 的觀點和意見。

羅伯特·W·伍德 是代表全球客戶的稅務律師,在Wood LLP 舊金山辦公室擔任管理合夥人。他是眾多稅務書籍的作者,並經常為福布斯、稅務筆記和其他出版物撰寫有關稅務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