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稱自己發明了比特幣的澳大利亞計算機科學家被美國陪審團要求支付1 億美元的賠償金,因為他聲稱他在加密貨幣的知識產權上欺騙了一位已故的朋友。
經過大約三週的審判,邁阿密聯邦法院的陪審員花了大約一周的時間才能做出週一的判決。陪審團駁回了對Craig Wright 的大多數指控,結果可能無法解決關於Wright 是否是點對點貨幣的神話創造者中本聰的爭論
2013 年去世的計算機安全專家戴夫·克萊曼(Dave Kleiman) 的兄弟聲稱,這位已故佛羅里達州男子早年與賴特(Wright) 合作創建和開採比特幣。結果,原告聲稱該遺產有權獲得價值約700 億美元的多達110 萬比特幣的緩存的一半,這些比特幣被認為由中本聰持有。
一些加密貨幣投資者認為賴特是假的,佛羅里達州長達數年的訴訟並沒有讓懷疑論者平息。賴特在法庭上多次宣布他發明了比特幣,正如他之前在新聞採訪中所做的那樣。如果陪審團的裁決不利於賴特,那將迫使他產生中本聰的財富。對一些觀察者來說,這才是真正的考驗
賴特在宣判後說:“我這輩子從來沒有像現在這樣鬆了口氣。” 他說他不會上訴。
他還說他覺得自己被證明是正確的,判決證明他是比特幣的創造者。
“陪審團顯然已經認定我是,否則就沒有獎項了,”他說。 “而我是。”
克萊曼莊園的律師德文·弗里德曼(Devin Freedman) 稱讚這一判決是“加密貨幣和區塊鏈創新和變革行業的歷史先例
許多年前,克雷格賴特告訴克萊曼家族,他和戴夫克萊曼開發了革命性的基於比特幣的知識產權,”他在一份聲明中說。 “儘管有這些承認,賴特拒絕將戴夫幫助創造的東西公平地分享給克萊曼一家。 ”
陪審團認定Wright 應對非法佔有財產負責,並判給W&K Info Defense Research LLC 損害賠償,Kleiman 和Wright 應該通過該實體共同開展工作。
在對陪審團的結案陳詞中,弗里德曼說賴特策劃並縱容“用偽造和謊言從他死去的最好的朋友那裡竊取”。
該莊園聲稱,除了朋友們一起進行的比特幣挖礦外,克萊曼還幫助賴特創造了價值2520 億美元的早期區塊鏈技術背後的知識產權
賴特辯稱,戴夫·克萊曼(Dave Kleiman) 的兄弟艾拉(Ira) 的說法是捏造的。他作證說,他的朋友沒有幫助他推出加密貨幣,並辯稱沒有書面記錄表明他們有合作關係。
“事實具有萬有引力,”賴特的律師安德烈斯·里維羅(Andres Rivero) 告訴陪審團,並指出在克萊曼(Kleiman) 還活著的時候,與他的客戶沒有一次提到比特幣合作夥伴關係。
案件是Kleiman v. Wright, 18-cv-80176,美國地方法院,南佛羅里達區(邁阿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