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個月,懷俄明州參議員Cynthia Lummis 和紐約州參議員Kirsten Gillibrand 公佈了他們期待已久的 兩黨立法提案 為比特幣等加密貨幣建立聯邦監管框架。如果該法案,稱為“負責任的金融創新法案,”將成為法律,美國可以立即超越其競爭對手,成為加密創新和包容性的世界領導者。 這就是為什麼。
監管明確性如何促進創新
公共政策辯論的一個共同點是,過多的監管會削弱企業家和企業想出解決舊問題的新方法的能力,從而扼殺創新。這是真實的。但不確定的監管環境同樣糟糕,因為企業很難將大量時間、精力和資金投入到政府後來認定為非法的企業中。
美國的加密監管環境異常糟糕,迫使許多最具創新性的公司離岸。問題的很大一部分在於,美國金融市場受到幾個獨立機構的監管,這些機構的管轄權重疊:最值得注意的是,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CFTC)、美國財政部和美國聯邦儲備委員會。在其他國家/地區,這些監管職能由一個機構負責,因此更容易為新的資產類別提出一致的法規。
在拜登和特朗普政府時期,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一直以其 攻擊性但不可預測的行為對加密業務。例如,去年9 月,SEC 告訴Coinbase 停止向其客戶支付利息的努力,稱此類利息支付是“證券”。 Coinbase 首席法律官Paul Grewal 在一篇冗長的博文中, 表示沮喪Coinbase 與SEC 搶先分享其產品設計的努力無濟於事。 “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仍然不會解釋為什麼他們會看到問題,”格雷瓦爾寫道。 “相反,他們現在告訴我們,如果我們發射 [the interest payment service] 他們打算起訴。我們再次詢問SEC 是否願意與我們分享他們的推理,但他們再次拒絕了。 ”
SEC 對加密貨幣監管的方法很簡單,就是說項目必須遵守 豪伊 測試,一個基於1946 年最高法院案例的模糊標準,稱為 SEC 訴WJ Howey Co.. 由於如此多的加密創新超越了1930 年代的證券法,而且由於SEC 拒絕就他們處理加密貨幣的方法給出明確的指導,許多善意經營的企業家不知道他們是否會有一天醒來發現SEC想要關閉它們。
負責任的金融創新法案將通過為數字資產創建明確的法律定義和監管通道來解決其中的許多問題。讓我們看一下賬單內部,看看如何。
CFTC 的重大勝利
Lummis-Gillibrand 有效地將數字資產世界分為三類:商品、證券和“輔助資產”。實際上,該法案將數字輔助資產定義為加密代幣,雖然價值波動,但不會為持有者提供“利潤或收入份額”或“其他財務利益”,例如發行代幣的公司的“債務或股權” . 相比之下,傳統的公開交易股票在發行業務中提供所有權股份。
重要的是,根據法案第301 條,這些輔助資產的發行人將被要求向SEC 進行某些披露。通過遵守這些披露要求,數字資產發行“應被推定為商品”,因此受到CFTC 的監管。第403 條明確賦予CFTC “對除股票或債務證券以外的任何……數字資產……包括輔助資產”的專屬管轄權。
這些規定將結束SEC 與其他聯邦機構之間的混亂地盤爭奪戰。加密項目將知道要遵循哪些法規,以及要參與哪些監管機構。反過來,這將為美國消費者開啟巨大的金融創新,他們今天被禁止參與許多數字資產創新,因為項目不想應對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的不可預測性。
與此同時,想要進入美國市場的項目需要對其業務、財務狀況以及在破產時保護消費者的計劃進行有意義的披露。這種透明度將淘汰那些不靠譜的加密項目,並獎勵那些具有真正經濟效用的項目。
將美元帶入21 世紀
Lummis-Gillibrand 為圍繞“穩定幣”創建監管結構做出了巨大努力,“穩定幣”是與美元或其他傳統的政府發行的“法定”貨幣掛鉤的數字資產。在算法穩定幣TerraUSD 崩潰之後,穩定幣監管變得更加重要,其中TerraUSD 的讚助商發行了它聲稱價值1 美元但沒有得到充分支持的代幣,或者 抵押的現金或等價物。
如果方法正確,穩定幣基本上是21 世紀版本的貨幣市場共同基金,一種價值4.5 萬億美元的共同基金資產類別,其價值與美元掛鉤。由現金、國債和其他類似現金的工具完全支持的穩定幣已被證明在連接傳統和數字資產交易方面非常有用。
《負責任的金融創新法案》第601 條為受監管的穩定幣創建了一個結構,其發起人“應保持高質量的流動資產……等於不低於已發行穩定幣面值的100%”,“高質量”定義為美國貨幣、國債、美聯儲餘額和其他成熟的類似現金的工具。
通過為受監管的穩定幣制定明確的規則,Lummis-Gillibrand 讓美聯儲危險推動中國式的做法變得過時 央行數字貨幣. 穩定幣贊助商,如Circle 和Coinbase 的USD Coin,能夠提供基於區塊鏈的美元的所有優勢,同時限制政府對美國人日常交易的全面監控。
監管“沙盒”
《負責任的金融創新法案》中一項極具建設性的條款將使各州能夠建立“金融監管沙箱”,加密項目可以在其中運行最多兩年,而不會被監管機構關閉(只要該項目符合基本要求)消費者保護)。
這”沙盒”這個想法是由SEC 專員Hester Peirce 率先提出的,他在2020 年提議建立一個 避風港 三年的新加密項目。 “我們已經創建了一個監管Catch-22,”皮爾斯觀察到。 “潛在網絡無法將其代幣交到人們手中,因為他們的代幣可能受證券法的約束。 但是,除非代幣分發給潛在用戶、開發人員和參與者並在其之間自由轉移,否則潛在的網絡無法成熟為不依賴於單個個人或團體來進行基本管理或創業工作的功能性或去中心化網絡的網絡。 證券法不容忽視,但作為證券監管機構,我們也不能忽視我們的法律帶來的難題。”
考慮到建立新網絡所需的時間框架,皮爾斯的三年安全港似乎比Lummis-Gillibrand 的兩年安全港更明智。幸運的是,如果該法案在國會繼續推進,這種事情很容易解決。
改進領域
正如我 最近討論 在Peter McCormack 看來,Lummis-Gillibrand 法案中最重要的錯失機會是未能降低美聯儲創建央行數字貨幣的風險。正如我上面提到的,中國已經 熱情地擁抱 人民幣的加密版本的想法,因為從紙幣轉變為政府控制的數字貨幣將使北京能夠監控和審查其公民的金融活動。
此時,美聯儲對CBDC 感到好奇:既不贊成也不反對。在2022 年1 月的白皮書中,美聯儲描述了其認為CBDC 的風險和收益,但聲稱其白皮書“並非旨在推進任何具體的政策結果”。為了保護美國人的公民自由,Lummis-Gillbrand 應該明確表示,在沒有國會明確同意的情況下,美聯儲沒有建立CBDC 的法律授權。
Lummis-Gillibrand 會成為法律嗎?
如果Lummis-Gillibrand 能夠通過國會,美國將立即從加密落後者變成數字資產監管的世界領導者。如今,許多(如果不是大多數)創新的加密業務都在海外註冊,以保護自己免受美國不透明和隨意的監管方式的影響。然而,根據該法案,這一切都會改變。 《負責任金融創新法案》的披露和透明度規則將作為最佳項目的質量控制機制,創造一個美國規則可以成為創新投資的最佳環境的環境。
但目前尚不清楚Lummis-Gillibrand 何時或是否會成為法律。華盛頓在最後期限內工作得最好,從國會的角度來看,澄清數字資產監管沒有明確的緊迫性。尤其是參議院的民主黨人,正專注於就處方藥定價改革和增稅達成協議。
在製定他們的法案時,Lummis 和Gillibrand 與主要的行業遊說團體和貿易協會密切合作:這是華盛頓的共同策略。除了他們的法案,參議員們還發表了 六頁支持性聲明 來自數字商會、數字資產市場協會、區塊鏈協會、加密創新委員會、Kraken、Coinbase、FTX、Bitstamp 和Uniswap 等實體。
但正是出於這個原因,那些對加密行業持懷疑態度的人現在可能會袖手旁觀。關鍵問題是:11 月之後動態會發生變化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