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約的一家比特幣ATM 運營商因經營“向從事犯罪活動的個人推銷”的非法業務而被起訴。負責的地方檢察官描述道:“羅伯特·泰勒據稱竭盡全力將他的比特幣信息亭業務保密,以吸引願意為匿名支付高價的客戶。”
46 台比特幣ATM 的運營商被收費
曼哈頓地區檢察官Alvin Bragg Jr. 週三宣布,羅伯特·泰勒因“經營非法比特幣ATM 業務,向從事犯罪活動的個人推銷”而被起訴。
公告稱:
泰勒在紐約市至少46 個地點經營比特幣售貨亭,主要是在自助洗衣店,以及新澤西州和邁阿密的地點。
地方檢察官詳細說明,在2017 年至2018 年期間,這位35 歲的年輕人“將超過560 萬美元的客戶現金轉換為比特幣,同時收取10% 至20% 的費用”。
泰勒被指控“多項罪名,包括經營無牌匯款業務、三級刑事稅務欺詐以及提供虛假文書以進行一級申報。”
Bragg 描述說:“據稱,羅伯特·泰勒竭盡全力將他的比特幣信息亭業務保密,以吸引願意為匿名支付高價的客戶,”詳細說明:
隨著比特幣等加密貨幣的使用激增,它們繼續吸引各種希望逃避執法的不良行為者。
該公告進一步指出:
搜查令總共從泰勒的公寓中追回了250,000 美元現金,以及20 台比特幣ATM 機,其中包含44,000 美元現金。
法醫分析顯示,在2017 年9 月至2018 年11 月期間,超過560 萬美元的現金被存入泰勒的比特幣ATM 機。收取了超過59 萬美元的費用,大約16 萬美元存入了泰勒的個人銀行賬戶。
然而,泰勒在2017 年的納稅申報表中僅報告了大約3,000 美元的收入,而在2018 年的納稅申報表中損失了140,000 美元。
此外,他的企業沒有紐約州金融服務部(DFS)頒發的匯款許可證或虛擬貨幣營業執照(Bitlicense)。它也未獲得美國財政部金融犯罪執法網絡(FinCEN) 的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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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Shutterstock,Pixabay,Wiki Commo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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