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6日,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提議 修正 遵守《交易法》第3b-16 條,其中沒有提及數字資產或去中心化金融,這可能會對促進加密交易的平台產生不利影響。包括SEC 專員Hester Peirce 在內的一些加密貨幣倡導者認為,委員會對交易所的擴展定義可能會將整個類別的加密實體置於監管機構的管轄範圍內,從而使它們承受額外的註冊和報告負擔。威脅有多真實?
提議的改變
監管機構提出的修正案極大地擴大了交易所的定義,同時取消了對僅將證券買賣雙方聚集在一起而不提供訂單執行設施的系統的豁免,這些系統目前沒有義務註冊為替代交易系統— SEC 權限內的一類交易平台。此外,擬議規則包括“交換”一詞範圍內的“通信協議系統”。
這在實踐中意味著SEC 聲稱對以前在其管轄範圍之外運營的廣泛平台擁有監管權。一個特別令人擔憂的點是,去中心化金融協議很適合將“使用交易利益的證券買賣雙方”聚集在一起的通信協議系統的定義。眾所周知,該委員會熱衷於將大多數數字資產定性為證券。
在一個 陳述 在擬議修正案公佈後,SEC 主席Gary Gensler 特別強調他支持“該提案的要素,即使與交易所定義相關的規則現代化,以涵蓋將買賣雙方聚集在一起的各種資產類別的平台。 。”
該機構引入修正案的理由是,必鬚根據最近的技術發展更新“交易所”的定義,尤其是證券市場的數字化。該提案指出,新定義應該“足夠靈活以適應不斷發展的技術”。
SEC 還希望確保不受監管的新數字參與者不會比承擔合規負擔的老牌交易所享有不公平的競爭優勢。
這對加密意味著什麼?
親加密的SEC 專員Hester Peirce 是第一批提出意見的意見領袖之一。 對提案敲響警鐘. 她提出異議 陳述 她在其中稱該文件“範圍太廣”。在後續評論中,她表示擔心,鑑於證券監管機構最近急於監管所有加密貨幣,這些修正案可能會涉及DeFi 協議。
如果採用新規則並且DeFi 系統最終被視為交易所,則會出現許多難題,包括去中心化協議是否有可能遵守。
律師事務所Foley and Lardner 的合夥人兼區塊鏈工作組負責人Patrick Daugherty 將SEC 的倡議稱為“隱形規則制定提案”,同意Peirce 專員關於其用於針對加密行業參與者的潛力。 Daugherty 對Cointelegraph 評論道:
這是一個“隱秘”的提議,因為“加密”和“數字”這兩個詞沒有出現在SEC 的654 頁版本中,但SEC 顯然針對的系統(集中式和分散式)的協議匯總了購買和出售加密資產,其主席及其執法部門(不一定是聯邦法官或陪審團)急於將其歸類為“證券”交易所。
Daugherty 進一步補充說,作為註冊為交易所的替代方案,通信協議系統理論上可以註冊為“監管較少”的另類交易系統,也可以註冊為經紀交易商。回顧他自己為數字資產平台提供此類註冊的經驗,Daugherty 表示,“這比完全’交易所’註冊要輕鬆,但它仍然是勞動密集型的,並且需要持續的合規負擔和費用。”
作為一線希望,擬議法規未涵蓋的僅僅是言論或證券發行。僅發行證券或充當信息渠道的實體,例如能夠顯示價格的軟件開發商,將不屬於交易所的擴展定義。
短評論期:專門針對加密貨幣?
至少在形式上,規則的改變不是理所當然的:發布的文件要求公眾對提議的修正案發表意見。然而,讓大多數加密貨幣倡導者感到不安的是評論期過短,Daugherty 稱其為“過分倉促”。 30 天的時間根本不足以對內容廣泛、長達654 頁的提案做出深思熟慮的回應。一些觀察家很快將程序上的匆忙歸因於SEC 盡快在其職權範圍內彎曲數字資產空間的努力。
雖然這對加密貨幣人士來說可能是一種冷酷的安慰,但委員會縮短公眾意見徵詢期的策略並非僅限於與數字資產相關的規則變更。最近 學習 自由主義智囊團卡托研究所發現,Gensler 的SEC 始終指定評論期短於標準的60 天。此外,在大多數情況下,這些時期與主要公共假期重疊。這一趨勢與該機構前任主席傑伊·克萊頓(Jay Clayton) 領導下的運作方式形成鮮明對比。
無論監管機構是否有意限制行業參與此事的能力,可以肯定的是,有爭議的提案將受到加密利益相關者和倡導者的強烈反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