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由比特幣領域自學成才的教育家和麵向技術的比特幣播客主持人Shinobi 撰寫的一篇觀點社論。
如今,忽略閃電網絡和協議棧的問題似乎是一件非常流行的事情。它是目前比特幣網絡中採用和使用最廣泛的第二層,也是進一步發展最快的。鑑於它非常小並且處於採用的早期階段,它也有很多缺點,很容易在地毯下掃除和解決。但這不會讓這些問題消失,也不會改變這樣一個現實,即在更大範圍內並沿著採用曲線進一步,這些問題變得非常真實,需要實際的可擴展解決方案。
閃電網絡的核心問題之一是接收流動性問題。如果沒有先從其他人的節點獲得流動性,就不可能通過閃電網絡接收任何資金。這是以非託管方式使用閃電網絡的基本且不可避免的限制。顯然,使用諸如Satoshi 錢包或Bluewallet 的默認LNDHub(託管)之類的東西,你可以解決這個問題,但這只是因為其他人已經為你解決了這個問題,而你實際上並不能控制你的資金。但是,在處理自我監管的事情時,您必須真正解決問題。
當閃電網絡在“#Reckless”時代首次上線並開始看到實際用途時,這個問題得到了非常非正式的解決。它本質上是通過社交關係解決的; 通過向您認識的人或密友提出請求; 通過握手協議“嘿朋友,你能給我一些流動性嗎,我剛剛啟動了我的節點。” 沒有市場,沒有可用的服務,實際上只是朋友互相幫助。即使在今天,通過諸如 公眾網,網絡上發生的很大一部分流動性採購發生在這些非正式的社會安排中。
該網絡仍然非常小,並且仍然局限於社交圖譜上的一小部分參與者,即使通過間接程度的分離,彼此之間也沒有那麼遠。我想說的是,我們今天才剛剛開始進入一個增長階段,網絡的規模和參與的人數開始達到這種安排和動態不再可持續的地步。
解決這個問題的下一階段增長發生在網絡上線後不久。像LNBIG 這樣的服務開始建立一個頁面,人們可以在其中請求流入的流動性。 Bitrefill 開始提供以接收流動性為服務的渠道(並在此過程中創建了他們的“Turbo 渠道”規範,允許您在鏈上確認之前使用渠道)。 Coincharge、Voltage 和許多其他公司也提供類似的服務。支付費用後,您可以簡單地讓企業與您打開一個渠道,以提供接收流動性以便匯款。事物發展的這一步是為了解決一種擴展問題,因為並非所有加入的新用戶都擁有這些社交關係來獲得流動性。即使他們這樣做了,人們也只有這麼多錢可以分配給他們認識的人的渠道。你也不能指望人們整天坐著,隨時準備在人們需要流動性時打開渠道。因此,企業有空間介入並收費解決問題。
您還擁有像Breez 這樣的閃電服務提供商(LSP) 的動態介入,他們自己為他們的用戶提供一定數量的接收流動性。然而,這仍然會遇到與從你認識的人那裡採購東西一樣的普遍問題:Breez 只有這麼多錢,他們可以分配給他們的用戶來接收資金。他們確實通過成為您連接的節點來收取路由費用,但最終他們將遇到必須在不斷增長的用戶群中管理有限資金的問題。這不是永久可持續的。
閃電網絡這個核心問題的下一種解決方案是實際的市場。不是一家以接收能力的形式向您出售自己的資金的企業,而是一個市場,任何人都可以來向任何希望購買流動性的人出售接收流動性。該解決方案的兩個示例是Lightning Lab 的“Lightning Pool”拍賣行和Amboss 的Magma 市場。閃電池甚至強制購買的頻道必須通過CLTV 時間鎖在鏈上保持開放的最短時間。對於中央方(Lightning Labs 和Amboss)來說,這些都是非託管方式,可以將想要出售的人與想要購買流入流動性的人相匹配。問題是他們仍然依賴一個集中的促進者來完成這項工作。 Lightning Lab’s 和Amboss 實際上都收取了參與拍賣的費用。
這個問題的最後一類解決方案體現在CLN 的流動性廣告中,這是一個分散的市場,用於接收建立在雙資金渠道之上的流動性(渠道的雙方都提供資金流動性,而不僅僅是一個)。流動性廣告利用閃電網絡的八卦協議,該協議宣傳可用於路由支付的公共渠道,以便公開發布您願意出售接收流動性的廣告。就像閃電池一樣,它還強制執行“租用時間”,通道必須通過鏈上的CLTV 時間鎖保持開放。
因此,所有這些不同的選擇都留下了一個懸而未決的問題:我們真正希望如何長期和大規模地解決這個問題?從字面上看 不可能 通過閃電網絡接收資金,而無需首先獲得流動性。這是協議本身的核心限制。我們是想在協議本身的層面解決這個問題,因為這是當前的限制,還是我們想依靠集中式服務和市場來做到這一點?
歸根結底,這是一個網絡效應問題,一個先有雞還是先有蛋的問題。買家想去賣家所在的地方,但賣家也想去買家所在的地方。如果我們努力依靠集中式市場或服務來解決這個問題,那麼最終這種網絡效應將變得更加複雜,並且越來越難以通過基於分散協議的替代方案來克服。所以這是用戶現在要問自己的一個非常重要的問題。我們是讓閃電網絡協議棧的這個巨大缺點完全由中心化的業務服務來解決,還是我們嘗試在協議層面解決它?
就我個人而言,我的想法是,鑑於以自託管方式使用協議絕對需要流入流動性,這個問題應該在協議層面解決。最後一點,要在協議級別以去中心化的方式解決這個問題,仍然可以讓當前的企業和集中式解決方案通過使用該協議本身來公開競爭。
這是Shinobi 的客座帖子。所表達的意見完全是他們自己的,不一定反映BTC Inc 或 比特幣雜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