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亞的立法者希望監管去中心化自治組織(DAO)。在這個由三部分組成的系列中,Oleksii Konashevych 討論了扼殺新興DAO 現象的風險和可能的解決方案。
2022 年3 月21 日,在澳大利亞區塊鏈週期間, 澳大利亞參議員安德魯布拉格 做了一些有趣的陳述其中之一是關於立法者的意圖引入法規 去中心化的自治組織.
就其本身而言,這並不新鮮,因為由布拉格參議員領導的澳大利亞參議院委員會在2021 年10 月建議去中心化自治組織 被歸於 公司法,它為公司治理和個性提供標準。
參議員的計劃
那麼,參議員安德魯·布拉格(Andrew Bragg)做了什麼? 說?
“去中心化的自治組織可以取代公司。 這可能是自1602 年第一家股份制公司在阿姆斯特丹證券交易所上市以來最重大的發展。”
他繼續說:“如果這不能讓政策制定者傾聽,也許這會。 鑑於DAO 被視為合夥企業,而非公司,它們無需繳納公司稅。 公司稅佔聯邦政府總收入的17.1%。 我們對公司所得稅的依賴是不可持續的。” Bragg 補充說:“DAO 對稅基構成了生死存亡的威脅,它們必須作為緊急事項得到承認和監管。”
在他的網站上,你可以找到該聲明的擴展版本,參議員在其中展示了一些經濟數據來支持他的結論。
在這一點上,我應該澄清一下,合夥企業的合夥人確實需要單獨納稅:個人繳納所得稅,合夥企業中的公司仍需繳納公司稅,與任何其他正常公司一樣。
然後參議員澄清了DAO 的哪些方面,確切地說,政府計劃監管,“認識到DAO 是自我監管和透明的,具有內置的治理系統這一事實。”
他繼續說:“財政部需要解決這些問題,讓DAO 繼續名副其實。 任何規定密碼的嘗試 [would] 弄巧成拙。 ”
問題
聽起來還不錯,不是嗎?
事實上,如果實施得當,所有三個目標都可以實現:保護消費者免受惡意和不法商人的侵害,對收入進行適當徵稅,同時不會扼殺DAO 的新興產業。
這是一個障礙。迄今為止,我們在世界上看到的所有DAO 和金融科技法規都走上了依賴傳統方法和方法的官僚主義道路。繁文縟節。它們之間的區別僅在於絞索的鬆緊程度。
問題在於,監管該行業的新方法並未在社會和政界廣泛討論。他們不在議程上。但這些概念是存在的,我花了五年的時間進行學術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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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險在於,因為這些新概念沒有被提出,它們不在政客和官僚的議程上,所以在監管時,他們會參考現有的方法,參考他們知道的東西,這不好,因為他們只知道常規的監管方式。但DAO 似乎是對過時方法、過度官僚主義和繁文縟節的回應。
閱讀第2 部分和第3 部分中有關替換公司註冊和“代碼即法律”範式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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奧列克西·科納舍維奇 擁有博士學位。在法律、科學和技術領域,並且是澳大利亞數字轉型研究所的首席執行官。在他的學術研究中,他提出了基於區塊鏈的新一代財產登記的概念。他提出了產權代幣的想法,並通過智能法律和數字當局的技術協議支持它,以實現數字化產權的全功能法律治理。他還開發了一種跨鏈協議,可以將多個分類賬用於區塊鏈遺產登記,並於2021 年提交給澳大利亞參議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