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利福尼亞州議會的立法者71-0 通過 數字金融資產法,也稱為AB 2269,於8 月30 日星期二。該法案現在掌握在該州州長Gavin Newsom 手中,他將啟動或完全否決它。
該法案要求數字資產交易所和加密公司擁有加利福尼亞州金融保護和創新部頒發的運營許可證。禁止在上述許可範圍之外進行任何操作。它將於2025 年1 月1 日及之後生效。
如果不遵守,肇事者每天可能會受到最高100,000 美元的民事罰款。
發起該法案的議員蒂莫西·格雷森(D-Concord)此前表示,他理解圍繞加密貨幣和數字資產的興奮。
“市場能夠幫助消費者感到有權進行金融投資並參與在許多情況下對他們來說是封閉的系統,這給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然而,格雷森也表示,由於監管不力,新事物會帶來風險。
“該法案將為消費者提供基本但必要的保護,並將通過讓每個人都更安全來促進健康的加密貨幣市場。”
目前,加利福尼亞州的現行法律是《貨幣轉移法》。該法案禁止在沒有金融保護和創新專員有效許可的情況下進行匯款業務。
如果推出,新法案還將授權該部門對被許可人進行調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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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利福尼亞的監管機構一直在積極關注加密領域。 5 月,紐森簽署了一項行政命令, 調整聯邦和州監管框架 對於區塊鏈。
該州的立法者也 告訴消費者要“極其謹慎” 在處理計息加密資產賬戶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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