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特幣就是錢。這意味著它公開與現有的法定貨幣制度競爭。兩種貨幣的共同流通並非史無前例,描述結果的經濟原理被稱為格雷欣定律。將Gresham 的見解應用於比特幣法幣動態,我們發現在當前條件下,HODLing 在經濟上是合理的。
貨幣需求的層次結構
為了理解HODLing 的合理性,讓我們簡要回顧一下為什麼一個先進的文明需要正常運作的貨幣。
人的行為是有目的的行為,每個人心目中的首要目的是首先滿足他們最緊迫的需求。如果一個人有錢,但基本需求得不到滿足,他們很可能會選擇 交換 他們的錢用於食物、衣服和住所,而不是其他任何東西。只有基本的需求得到滿足,錢才能成為 已保存 以滿足未來更複雜的需求。
貨幣首先需要作為一種交換媒介。但是這個功能的緊迫性很快就飽和了,貨幣的價值儲存功能很快就變得最重要。
交換媒介還是價值儲存?
我們可以用桶的形式來說明貨幣的兩種功能及其關係。為了滿足我們的基本需求,交換媒介是我們需要填充的第一個桶。一旦該桶已滿,它就會溢出到價值存儲桶中。交換桶的媒介容量有限,因為我們需要在短時間內購買和消費的商品和服務數量有限。另一方面,價值存儲桶的容量是無限的,因為我們總是可以增加儲蓄的規模。
問題是法定貨幣不是一個很好的儲蓄容器。法定貨幣是無限供應的貨幣,每增加一美元,就會稀釋所有未償還美元的購買力。自2020 年1 月以來的20 個月內,美元 資金供應 增長了35%——即5.4 萬億美元——這導致了整個價格的爆炸式增長:消費品、材料、房屋、金融工具。菲亞特是一個非常漏水的桶,因為任何節省下來的東西都會逐漸失去購買力。
考慮到這些見解,讓我們看看比特幣是如何適應的。
格雷沙姆會見中本聰
比特幣人有時會援引格雷沙姆定律作為比特幣成功的原因,但事實是,它的原始形式並不適用於目前的情況。
Gresham 的分析涵蓋了兩種貨幣的面值由政府設定的情況。格雷欣定律的最佳歷史例子是雙金屬時代。在1792 年至1873 年間,黃金和白銀的面值是固定的——起初是15 比1——因此15 盎司白銀被視為等於1 盎司黃金。但問題是,隨著時間的推移,黃金和白銀的價格比率在這個平價附近波動,導致一種金屬被高估,另一種被低估。政府對這個固定的面值比率進行了幾次調整,直到它最終放棄了雙金屬主義的想法,並在1873 年轉向純金本位制。
正如默里羅斯巴德指出的那樣,“政府對我們的錢做了什麼”,格雷欣定律的正確表述不是流行的“劣幣驅逐良幣”,而是“政府人為高估的貨幣將驅逐人為低估的貨幣流通”。
顯然,這不適用於比特幣法幣動態,因為政府沒有設定比特幣的面值。因此,為了在比特幣的背景下應用格雷欣定律的見解,我們需要剖析格雷欣的見解,並提出一個考慮到法定貨幣和非法定貨幣共同流通的原始定律的修改版本。
為此,我認為我們需要進一步重新表述羅斯巴德對格雷欣定律的解釋。一種貨幣實際上意味著什麼 趕出去 另一個來自流通?從貨幣功能的角度來看,這意味著一種貨幣扮演著交換媒介的角色,而另一種貨幣扮演著價值儲存的角色。
因此,原始格雷欣定律的剖析版本將變為:
被高估的貨幣將成為經濟中的主要交換媒介,而被低估的貨幣將成為主要的價值儲存手段。
這正是雙金屬主義時代發生的情況,當時黃金成為首選的交換工具,而白銀則被“囤積”為價值儲存手段。
現在要最終將這種見解應用於比特幣與法定貨幣,我們必須擺脫高估和低估的參數。我相信這些可以被對法定貨幣和比特幣各自貨幣政策的前瞻性評估所取代。法定貨幣是一種可能無限發行的貨幣,而比特幣是一種有保證、固定發行的貨幣。 (對於那些想知道比特幣的發行是否真的有保障的人,我建議閱讀帕克劉易斯的“比特幣沒有任何支持,”他解釋了比特幣貨幣政策的可信度)。
可以肯定的是,法定貨幣將繼續膨脹,從而稀釋所有優秀單位的購買力。
還可以肯定的是,比特幣將忠實於其固定發行的貨幣政策,因此未償單位的購買力在未來不會被稀釋。
現在我們可以重述格雷欣定律來解釋法定貨幣和非法定貨幣的共同流通。
介紹,
中本-格雷欣定律
比特幣將法定貨幣作為一種價值儲存手段。
菲亞特驅逐比特幣作為交換媒介。
通俗地說,花法幣和HODL 比特幣是合理的。菲亞特會隨著時間的推移而失去價值,因此我們自然會尋找擺脫它的方法。比特幣的價值會隨著時間的推移而上漲,因此我們自然會想方設法保住它。
隨著越來越多的人意識到(1)法定貨幣作為價值儲存手段的作用將繼續失敗,以及(2)比特幣的價值儲存功能將繼續獲得牽引力,我們將看到中本-格雷沙姆定律的強化效應,主要是因為它作為世界上唯一具有可預測貨幣政策的貨幣工具的可信度越來越高。
但是,Nakamoto-Gresham 定律有兩個條件:
條件一: 法定貨幣可用作交換媒介. 在某些國家,情況並非如此(尤其是在跨境支付的情況下),因此我們可能會看到比特幣在這些地方也被用作交換媒介。薩爾瓦多越來越多地使用閃電網絡進行匯款支付,這是由於法定貨幣的缺點而將比特幣用作交換媒介的一個恰當例子。
條件B: 個人或公司獲得法定收益. 法幣收入者將尋求在比特幣之前擺脫法幣。如果給定的個人或公司已經完全比特幣化並且只處理比特幣,那麼比特幣自然也成為一種交換媒介。
比特幣防止文明退化
批評比特幣不是一種廣泛的交換媒介的經濟學家、專家和各種談話領袖都沒有抓住重點。在我們所處的漏桶環境中,我們不需要另一種交換媒介,尤其是當法幣仍然令人滿意地發揮這一作用並且我們的大部分工資仍在法幣中時。在我們還有法定貨幣可以消費的情況下花費比特幣是非常不合理的。持有比特幣是一種純粹的理性行為,因為它為我們提供了法幣越來越無法維持的價值存儲功能。
當法定貨幣不再滿足交換媒介的角色時,或者當個人收到全部比特幣收入時,只有在這種情況下,定期將比特幣用於日常購買才有意義。
比特幣成為一種廣泛的價值存儲可能被證明是一個文明拯救事件。發達文明需要可靠的價值儲存手段來建立和保存財富。當我們不積累儲蓄而是花掉我們賺到的一切(以及更多,通過債務),我們的基礎設施就會變得脆弱,社會價值就會腐敗,未來就會變得非常渺茫。我們通過許多歷史例子看到了這導致了哪裡:古羅馬的硬幣貶值導致了帝國的崩潰; 20 世紀和21 世紀的惡性通貨膨脹導致了戰爭、極權主義和飢荒。通過擁抱比特幣,我們可以在個人和社會層面擺脫這種命運。
這是Josef Tětek 的客座文章。所表達的意見完全是他們自己的,不一定反映BTC, Inc. 或 比特幣雜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