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國人民銀行此前禁止在全國范圍內進行加密貨幣交易
- 最高法院的新司法解釋規定了對那些以加密貨幣進行交易的人的懲罰
中國9 月份最初禁止加密貨幣活動導致全球市場崩潰。當時,當局將金融穩定的威脅以及洗錢、賭博和欺詐等犯罪活動的滋生列為採取行動的原因。但是,該決定並未對反對者進行處罰或司法起訴。
這將在周四之後的3 月1 日發生變化 裁決 該國最高法院已經修改了關於通過虛擬資產籌集公共資金的刑法。法院將加密交易添加到所謂的“非法籌款”中。
最高法院的裁決意味著通過代幣銷售或加密籌集資金被正式認定為犯罪。為此,違反者將根據第176 條受到指控 刑法. 懲罰的程度將取決於所涉金額和罪行的嚴重程度。
法律規定,被起訴者將面臨3 至10 年的有期徒刑,並處以50,000 元人民幣(7,900 美元)至500,000 元人民幣(79,000 美元)的罰款。被裁定為較輕的罪行可判處三年徒刑和最高200,000 元人民幣(31,600 美元)的罰款。這一發展是旨在根除該國加密貨幣的一系列行動中的最新一項。
中國對虛擬資產的立場混亂
雖然很明顯中國反對加密貨幣,但同樣的規則存在差異。中國第一 2017 年禁止通過數字資產籌款 但沒有將該行為指定為刑事犯罪。 5 月,該 國務院開始開展鎮壓活動 關於加密採礦和交易。
九月下旬, 中國人民銀行禁止加密貨幣開采和交易 在國內。此舉導致加密採礦實體外流到美國德克薩斯州等敵對程度較低的司法管轄區。
然而,9 月份的禁令甚至影響到與中國居民進行加密交易的外國方,但並未反映在本週的修正案中。這個東亞國家的地區當局似乎對加密相關活動也有不同的限制。
例如,可以在給定時間在一個省份允許加密採礦,然後在不同時間在同一省份取締。也有一些省份已經完全將採礦定為非法。週三,沿海浙江省與蒙古和海南一起提高了加密採礦的電價。